工信部网站23日发布消息称,经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优友互联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,工业和信息化部依照法定程序,严格审核,于近日向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首批签约的15家企业发放了经营许可证,批准其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。
工信部表示,上述企业在“依法经营承诺书”中表示,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承诺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。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后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年报公示、信用约束等措施做好事中事后管理。强化基础电信企业的合作管理责任,充分发挥转售行业组织的作用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,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网络安全,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即俗称的虚拟运营商。他们把从移动、联通、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购买的通信服务,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、客服号、营销和管理体系包装后再卖给消费者。目前,虚拟运营商的专属号段为170/171号段。
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,2013年5月17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》,并于2013年底正式颁发转售业务许可证。截至目前,共有42家企业分5批获得虚拟运营商试点牌照。
首批试点企业的试点截止期为2015年12月31日。不过,直到2018年4月28日,工信部发布通告,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,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。
附:首批获得正式商用牌照的15家移动通信转售企业
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深圳市优友互联有限公司
红豆集团有限公司
远特(北京)通信技术有限公司
阿里巴巴云计算(北京)有限公司
民生通讯(深圳)有限公司
天音通信有限公司
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
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
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分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
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
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海南海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话机世界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